點燃源 source of ignition;氧氣 oxygen;可燃物 combustible
防爆電器(15張)
2、 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
防止化工廠、煉油廠中爆炸性和易燃性的物質可能引起的爆炸。
設備和管道因密封不良而引起爆炸性或易燃性物質外逸,遇到儀表的電氣接點和電氣設備短路時形成的火花,都可能引起爆炸或燃燒(見爆炸限)。
(1)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選用適應的通風方法。
防爆電器(18張)
(3)預防或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
(4) 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氣元件。
(5)采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
參見防爆膜。
在建筑設計時,應合理確定[1]建筑物的各項要求:①建筑層數。一般宜采用單層建筑。對于必須采取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生產工藝流程的建筑物才可采用多層建筑。在多層建筑中,如果只有一部分為防爆房間,應盡可能把它安排在上層,不能把它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如果防爆的工藝流程是上下貫通直層的,應在每層樓板上開設泄爆孔,其面積應不小于樓板面積的15%,樓采用輕質泄壓屋。②耐火等。爆炸時往往釀成火災,防爆建筑物應具有較高的耐火等:單層建筑不低于二多層建筑應為一。③結構類型。為避免爆炸造成房屋倒塌,建筑物應選用耐爆承重結構,并采取泄壓措施。一般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如果墻體較厚或防爆建筑面積很小,可采用磚墻承重的混合結構,但必須設置輕質泄壓屋。④平面形狀。建筑平面宜為矩形。建筑物寬度愈小,外墻面積同容積之比愈大,愈有利于采光、通風和泄壓。多層建筑的寬度不宜大于18米。⑤安全出入口。安全疏散用的出入口,一般應不少于兩個,并須滿足安全疏散距離和疏散寬度等要求。⑥防爆區段布置。建筑物僅需局部防爆時,該防爆區段應靠外墻布置,要求少有兩個外墻面;如果只有一個外墻面,其面積應占房間周長總面積的25%以上。生產有爆炸物的廠房,宜采用開敞式或半開敞式建筑。
定義: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
分為兩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于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于ⅡA、ⅡB的使用條件。
說明:ⅡC標志是較高的防爆等,但并不表示該設備性能。
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高溫度。高表面溫度應低于可燃溫度。
例如:防爆傳感器環境的爆炸性氣體的點燃溫度為100℃,那么傳感器在惡劣的工作狀態下,其任何部件的高表面溫度應低于100℃。
溫度組別: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按其高表面溫度劃分為T1-T6組別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450 ℃ | 300 ℃ | 200℃ | 135 ℃ | 100 ℃ | 85℃ |
典型的危險性氣體 | 歐洲電工 標準化委員會 EN50014EC | 北 美 NEC500條款 CLASS1表氣 | 中 GB-3836-1 | 小點燃能量 (微 焦) |
乙 炔 | ⅡC | A | ⅡC | 20 |
氫 氣 | ⅡC | A | ⅡC | 20 |
乙 烯 | ⅡB | C | ⅡB | 60 |
丙 烷 | ⅡA | D | ⅡA | 180 |
注:中GB3836標準規定ⅡC小點燃能量為19微焦耳ⅡA小點燃能量為200微焦耳。
氣體分組和點燃溫度在一定環境溫度和壓力下與可燃性氣體和空氣的混合濃度有關。
根據可能引爆的小火花能量,我和歐洲及上大部分家和地區采用的電工委員會(IEC)標準將爆炸性氣體分為四個危險等:
1、各種防爆型式的對應標準
防爆型式 | 在英允許 使用的場所 | 中標準 GB3836 | 防爆型式 符 號 | IEC標準 79- | CENELEC標準 EN50 |
增安型 | 1或2 | 3 | e | 7 | 019 |
本質安全型 | 0,1或2 | 4 | ia或ib | 11 | 020(設備) |
隔爆型 | d | 2 | d | 1 | 018 |
特殊型 | s | 無 | s | 無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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