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昨天,多家房產發布一篇有關房地產稅加快進入立法、取消房產證70年權限的文章。但記者發現,這篇文章內容基本來自去年12月的一篇報道,文中所謂“房產證取消70年權限"的說法來自分析機構,而非有關部門。業內人士表示,該報道的相關內容并不靠譜。
記者到該文章“采訪"的中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他表示這篇文章不靠譜。顧云昌說,自己近期未從任何政府渠道和業內聽說房地產立法的進展,房地產稅屬于“沒消息"狀態。
有關房屋期限,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今年3月曾解釋稱,不動產權證書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不存在使用期限的問題。目前,中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為70年,商業用地一般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