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實行分配電,應設總配電箱(或配電室),總配電箱以下設置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置開關箱,開關箱以下是用電設備。
2.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應由末分配電箱配電,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3.配電箱與開關箱應裝設在通風、干燥及常溫場所。嚴禁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氣、液體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撞擊、振動、液體侵濺以及熱源烘烤的場所;配電箱與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雜草、灌木等。
4.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緣材料制作,鐵板厚度應大于1.5mm;配電箱內的電器應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箱體應作電氣連接。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采用緣導線,接頭不松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6.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應分路設置。
7.配電箱、開關箱中的導線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進線和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接;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口線、出口線必須采用橡皮緣電纜。
8.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牢固、端正,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面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于0.6m,小于1.5m;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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